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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出口被判8年 狱中以“走私是因受中国政府威胁”为由要求重审获批准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8月17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1月17日消息,澳门男子郭志通(音,Chi Tong Kuok)因涉嫌对华走私敏感军事技术,于2009年6月被捕;此案曾受到华文媒体广泛关注,起初称郭为间谍可获刑45年;不过圣地牙哥联邦法院随后认定其未获得出口许可证,仅判处八年监禁。郭志通随后在狱中提起上诉,称当初受到中国官员威胁,担心家人安危而不得已才接受任务,而初审法院拒绝调取有关证据的决定,使他无法有效地为自己辩护;第九巡回法院在2012年初认可了郭的主张,已将此案发回重审。

对华走私敏感军事技术,澳门男子被判八年监禁

 据检方在2010年提出的指控,郭志通为澳门葡籍华裔,他曾试图将美军使用的互联网加密装置走私到澳门和香港,并以多个化名和电邮地址购买美军和北约部队使用的GPS及加密组件(见图);上述器材属敏感军事技术,若无美国国务院许可,不得出口。美当局通过安插联邦特工与郭交易,最终于2009年6月在亚特兰大机场将其逮捕。

被告:中方官员施加威胁,逼迫其走私军品

 但郭的律师指出,被告之所以这样做实有难言苦衷:他在2000年开始自主创业,与一名郑姓商人(Kung Pen Zheng)有过业务往来,这名商人随后揭示自己的身份是中方官员,要求郭为他购买一些器材,郭为开展业务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并按照其指示在eBay上购买相关产品。

不久之后,郑在一次吃饭时要求郭签署一份购买特定器材的合同,郭因为被灌醉遂签了字,事后发觉不对,遂联系郑欲推辞任务,谎称妻子生病需要照顾;但郑随后便给他的妻子打了电话以确认她是否有病,这让郭十分惊讶,因为他从未告诉过对方家里电话,他告诉郑不要再往他家里打电话,郑反问道:“怎么,你是怕我们伤害她吗?”郭认为这是对方发出的威胁,但他知道郑是政府的人,因此无法向警局报案,只能服从。

家人均在政府监控之下,虽欲退出别无选择

 律师提到,郑随后向郭出示了他妻子日常活动规律的报告,以及她的公司地址;当他的孩子出生时,郑送了他一份礼物,但他从未告诉郑自己的妻子已经怀孕,郑还给他看了他们一家在外的照片,暗示他全家都在政府监控之下。

 郑在2002年明确告诉郭,有其他人也在做着同郭一样的工作,而如果他们拒绝,其家人便会被送进黑监狱;郭在2005年得知自己的行为可能违反美国法律,便向郑请求出局,但郑告诉他“别无选择”,郭在2007年因肿瘤住院,其间一再央求郑放他一马,但被拒绝。

 在被起诉期间,郭要求法庭向检方调取可证明他被胁迫的证据,但法庭以“时机不当”而拒绝;他后来被初审法庭判处八年监禁。

上诉庭称法院应允许辩方证据,发回重审

 第九巡回法院在上诉裁定中指出,被告的家庭遭遇了“直接而严重”的威胁,对方明确告诉他,如果不合作,他的妻子便会消失在黑监狱中,这是造成他犯罪的直接原因;而且被告全家都处在政府的监控之下,不仅无法向警局报案,而且即使他离开澳门,其家人也会受到伤害,他没有别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初审法院拒绝被告调取相关证据的要求是不公的,因为上述证据无疑将减轻被告的罪责,使得陪审团做出更轻的处罚决定。

 综上所述,第九巡回法院裁定将此案发回重审,并要求初审法庭准许被告向陪审团出示其遭受胁迫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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