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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风流娶2妻 美籍华人在华重婚被拘3个月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09年6月11日

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6月9日,长期持旅游签证往返中国川渝两地的美籍华人曹某(Victor Cao),因重婚罪在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被判拘役3个月。

据了解,现年50岁的曹某祖籍福建,现居美国纽约布鲁克林西11街1542号。曹某从事外贸生意,长期往返于四川和重庆两地。

2002年,曹某与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医院的一个美女医生李甲(化名)相识后坠入爱河。2006年5月8日,二人在四川省民政厅登记结婚。

因婚后妻子迟迟不孕,曹某便采取“冷落”战术,逐步与妻子断绝了联系。二人未办理离婚手续。

2007年5月,曹某到重庆涪陵打理生意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涪陵女子李乙(化名)。二人第一次见面后,曹某就提出结婚要求,并拿出美国开出的单身证明“忽悠”,李乙信以为真。同年7月3日,二人在重庆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2008年5月,曹某与李乙生育一子。

2008年10月,被冷落的李甲发现自己的丈夫在重庆与人成婚,遂向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局举报。曹某获悉李甲报警后,主动与涪陵妻子解除了婚姻关系。

考虑到本案是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法院通知了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外国籍罪犯会见通讯规定》的规定,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副领事查蕾秋(Rachael Laspel)会见了曹某。

重庆市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刑法,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犯罪的适用我国法律(属地原则)。被告人曹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配偶而重婚,构成重婚罪,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被告人曹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在侦查阶段主动解除了不合法婚姻关系,可以从轻处罚,故决定对其判处拘役3个月。

一审宣判后,曹某明确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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