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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窃商业机密转售中国 新州华人工程师遭FBI逮捕 恐囚30年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09年4月28日

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2009年4月9日星期五清晨,持工作签证来美的31岁中国公民朱彦(Yan Zhu,音译,又名Westerly Zhu),在其位于新泽西的家中被FBI 逮捕,被控盗窃商业机密、共谋、通信欺诈等罪名。

2008年11月受害公司投诉后,该代号为Westerly Winds的案件的调查行动开始展开。

根据Trenton联邦地区法院的刑事起诉书,朱彦于2006年5月至2008年7月在“A公司”担任高级环境工程师。A公司是一家综合多媒体环境信息管理门户网站,该公司开发出了一种针对中国市场的专利软件,使用户能够管理空气排放以及普通水和地下水的质量。

A公司对该软件程序的源代码实行了加密保护并设置了安全访问限制,以保护软件在销售和升级过程中所带来的商业价值及预期收入。源代码研究开发是一个相当昂贵的过程。

朱彦受聘于A公司时曾签署保密协议,并同意在2008年7月合同终止时,归还包括源代码在内的所有机密和专利信息。此外,他还签署过一项经公证的宣誓书,宣称他从未将A公司源代码提供给任何人,并已归还所有有关A公司机密资料的副本。

起诉书称,朱彦有两个同谋(同谋1与同谋2),此二人皆住在中国。同谋1经由朱彦介绍,被A公司聘用担任西安高科技园区销售代表。同谋2、朱彦及同谋1三人均与中国一家环境软件公司“X公司”有关联。

根据起诉书,朱彦及其同谋显然是利用了A公司对他们的信任,代表A公司向中国政府销售产品。A公司在西安租用办公室并由同谋1任公司代表。由于中国政府无法海外付款的规定,A公司还委托同谋1和X公司作为代表代为A公司收取款项。

2008年1月,A公司获悉中国河北省环境保护局(Hebei EPA)对其软件有兴趣。此项信息非常重要,因为根据起诉书,被告朱彦、同谋1、同谋2及另外一个人据信已与X公司之间开始通过电邮交换某些商务会议的内容。约2008年7月17日前后,A公司以违反保密协议为由,终止了与朱彦的雇佣关系。

4个月后的2008年11月10日,A公司在山西省的一个网站上发现一个链接,该链接可链往一个多媒体环境系统程序,而该程序与A公司的软件十分相似。当A公司点击链接时,发现该软件包括了A公司的模块1操作版本。不过,该模块与A公司提供给山西省的原始版本相比略有改变。A公司称,缺少了A公司的源代码是不可能作出这些改变的。之后,A公司召集其软件开发人员,将在山西网站上所发现的软件演示给他们看,这些员工认为所演示的软件就是自己开发的。

另一个疑点是该网站上的软件供应商联系信息的更改。A公司所销售的软件上均将A公司的地址、电话及电子邮件列为供货商联系信息。而该网站则将X公司的办公地址、以及一组位于中国的电话、传真号码和电邮地址作为这套软件的联系方式。其他与A公司软件非常相似的地方随后也被陆续发现。

起诉书指出,2008年10月,之前曾表示对A公司产品有兴趣的河北省环保局宣称,他们同意购买X公司的软件,而X公司的开价仅为A公司价格的十分之一。

朱彦日前在新泽西州Trenton联邦地区法院出庭,接受美国地方法官Tonianne J. Bongiovanni的问询。他因盗窃商业机密和阴谋罪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此外,他还因8项通信欺诈及窃盗服务等罪名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不过在上述刑事指控被证明有罪之前,被告仍是假定无罪。有关该案的调查目前仍在进行。

主持该案的探员Weysan Dun说:“通常情况下,这一类犯罪不会引起太多的公众注意:没有人中枪、没有犯罪现场、也没有名人涉案。但是,这是一种暴力经济犯罪——即通过文件犯罪对受害公司的资源及投巨资所开发出的产品实施掠夺。虽然这只是一种白领犯罪,但它对美国经济基础的危害性显而易见。如果美元被用于研发产品,然后有人在未对美国公司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将这些产品取走,这些美国公司及其产品的价值在全球市场中就会遭到严重削弱。我要感谢FBI探员以及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把这些罪犯绳之以法。”

后续报道:新州华裔工程师涉商业间谍案 七项电信欺诈罪名已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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