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2009年3月31日周二,纽约皇后区一名法官裁决,地铁雇员工作时若发现有人犯罪,他的责任只是打电话报警,不用做其他任何事情。
2005年6月的一个早晨,一名25岁的女大学毕业生在21街G线地铁站遭人强奸,当时在现场的两名地铁司闸员见状只是打电话报警而未上前实施援救。由于警察来得太晚,女子遭到了强奸。
受害女子将地铁当局也列为被告。她指出,两名司闸员John Koort与Harmodio Cruz在看到她遭人袭击时未采取援救措施来救助她。
在长达9页的法庭文件中法官Kevin Kerrigan裁决说,两位地铁员工采取了行动,其快速召来警察的做法是正确的,他们没有责任做其他事情。Kerrigan指出,地铁员工Koort在发现女子被人拉入楼梯时,他按下了报警按钮。
施暴者至今仍未找到,而当时视频监控亦未录到案发时的情形。
原告律师说:“裁决结果令我的当事人崩溃。当我告诉她法官的裁决结果时,她哭泣不止。”他说,法官的裁决为那些无视乘客危险的地铁工作人员开了绿灯,这将使乘客在遇到危险时得不到及时的帮助。
被告律师则表示,案发时Koort与Cruz无法知晓施暴者是否持有武器,而任何的干涉行为只会激怒施暴者。
纽约市警务处目前尚未对法官的裁决作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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