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加州西柯汶纳(West Covina)一名华裔男子因连续纵火罪名成立,于7月底被判处8年监禁。
43岁的林大卫(音,David Lin)于7月31日在波莫纳初审法院承认五项纵火罪以及一项对民居纵火罪,随后被判处八年监禁,按照判决,他必须终身登记为纵火犯。
林大卫在今年2月因涉嫌连续纵火七次而被逮捕,纵火事件从去年12月开始,地点为圣盖博谷的多处商业场所,造成数千美元损失,幸无人员伤亡。
遭纵火的地点包括哈仙达岗(Hacienda Heights)、罗兰岗(Rowland Heights)和核桃市(Walnut)等地的多处商店和餐厅,林大卫最后一次在罗兰岗的一家麦当劳试图纵火时被捕。
检方称尚不清楚林的纵火动机,只提到他在被捕时无家可归,住在自己的一辆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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