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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妇因参与种植大麻获刑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5年6月8日

  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加拿大卑诗省一名华裔妇人因与他人合谋种植大麻罪成,在日前被判家中监禁一年,并附加六个月缓刑。

 被告是现年51岁的乔治王子城居民程建芳(音,Kien Fang Cheung),在2010年2月23日因涉嫌种植大麻与另外两名华人陈晓晨(音,Hsiao Chen Chen)和欧德昌(音,Tak Cheong Ou)一同被捕。

 加拿大皇家骑警在此两周前得到举报,称有人在Chartwell街3600街区的住宅内种植大麻,并通过监控录像发现被告与同伙开面包车运载重物出行,遂将其截获,在车内发现大量袋装的大麻植株和土壤,遂将其逮捕,并在屋内缴获15公斤重的大麻幼苗和513颗成熟大麻植株,总价值约为14.5万加元。

 当局提到程建芳自1992年从中国来到加拿大,最开始住在多伦多,2005年离婚后搬到乔治王子城;律师提到程之所以种植大麻是为了抚养孩子,因为她的前夫在2010年离开了多伦多,只剩她一人供养孩子;法官考虑到程并无犯罪前科,并认为其对社会并不构成威胁,而且并非主犯,遂判处其在家监禁一年,可以继续工作,刑满后还需服六个月缓刑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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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麻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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