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原告Maxwell Galm诞生于2000年4月18日。降生的头两个月里,Maxwell Galm接受过纽约中央长岛儿科医院好几名儿科医生的诊疗。
2000年8月22日,婴儿Maxwell由Alissa Keschner医生诊断患有斜头畸形症(plagiocephaly),即颅骨不对称性和/或颅骨呈扁平形状,通常是由婴儿的脑部颅缝不当关闭所致。Keschner医生建议Maxwell的父母调整婴儿平常睡势。
后续几个月,婴儿Maxwell在该院接受了7次常规体检,体检医生是Lawrence Galinkin和Karen Love。
2000年11月,Maxwell因一侧耳朵炎症由该院另一位儿科医生Brian Goldstein进行诊疗,但直到2000年12月21日,该医生才对Maxwell确诊为斜头畸形症,必须接受全面的颅面外科手术。但是,Maxwell的母亲则称当初进行有效的保守治疗,则自己孩子的病况本可尽早见好。
幼童母亲本人并以自然监护人的名义起诉了中央长岛医院儿科及上述几位儿科医生,诉称上述医生共同构成医疗事故,而院方儿科负间接责任。
在另一项单独诉讼中,Maxwell的母亲还起诉了Lawrence Galinkin医生,称Galinkin医生未能诊断出Maxwell的斜头畸形症,构成医疗事故。
上述诉讼被合并审理,但原告律师最后停止对Goldstein医生的诉讼,本案继续对其他医生及院方进行审理。
原告称,Maxwell的病患本来可以在第三到第六个月期间得到保守治疗,一个简单的矫正头盔就能矫治Maxwell头颅不对称,但是,Keschner医生从未进行任何医治。
Rubin医生辩称,Maxwell的头部畸形不能在孩童阶段治,其他医生则称Maxwell的畸形并不严重,无需手术干预。
原告律师方称Maxwell如果得到及时治疗,头骨外科手术本可避免。并且,Maxwell将来还会因术后伤疤蒙受情绪困扰。
最终,Maxwell母子胜诉,共获赔18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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