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尖沙咀诺士佛台楼上酒吧谋杀案其中1名涉案美籍华裔男子原来是屯门区一间小学的英文教师,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沙加缅度分校的社会科学系,他于2010年被控谋杀和意图谋杀而伤害他人2项罪名,2011年认罪,2012年6月上诉被拒。
这宗乐极生悲的街头血案发生于2010年8月18日,被告在尖沙咀诺士佛台一间酒吧参加派对后,在街头与人争执,混战中先用刀捅死相信是前来劝阻的张健龙(24岁),再把同行友人王永耀(28岁)当成敌方,猛刺其3刀,王送院时一度命危。警方案发后拘捕多名在场人士, 美籍华人周健华(28岁) 为首名被起诉的被 告,英文名为Jow Gannon Walter Sutter。他出庭时选择以英语进行聆讯,聆讯其间情绪平静,但不时皱眉,其父亲从美国来港探望儿子和亲友一并到庭旁听。
被告任职小学的林副校长表示,周2008年入职,现负责执教校内高年 班的英文课程。林副校长表示,被告的工作表现良好,和同事关系融洽,校方事前无收到校内老师牵涉谋杀案的消息,他对此感到震惊,并透露如果有老师涉案的 话,会向教育局沟通和寻求协助。
2011年8月22日,法官称被告醉心教育,本有大好前途,但当晚与人争执时选择拔刀反抗,终酿成1死1重伤血案,判他入狱10年。
2012年6月,周认为判刑过重,要求轻判,但上诉法院讨论后驳回周的请求,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