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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也抠门 狂用盗版软件 微软拿其开刀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0426日 国际金融报

20104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微软与大众保险公司之间长达一年的版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大众保险公司未经原告微软公司许可,商业使用相关微软软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赔偿原告微软公司包括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17.2846万元。

微软表示:“这是微软起诉中国大型企业侵犯其软件著作权的首起案件,也是迄今为止微软在华获赔金额最大的案件。”

国际行业机构商业软件联盟(BSA)中国区主管姚欣对判决表示赞许,称其表明了中国当局打击盗版的决心。同时还表示,本次判决同时也为那些仍在使用盗版软件的大型企业敲响了警钟: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并且会极大损害企业形象。

  案件可以回溯到2008年,微软发现大众保险公司大量使用微软旗下Windows 2000等软件,但购买记录显示,其仅批量购买过10Office XP 许可及5Win Cal 2000的客户端许可软件。此后,微软就大众保险侵权使用微软软件一事多次和其进行交涉,要求其停止侵权。

  2009 2月,大众保险公司与微软达成《会议纪要》,约定采购微软公司的635套软件。孰料不久,大众保险公司向微软提议,把采购费用降至30万元以内。这个价格与其当时使用的软件数量相比显然差距过大,遭到微软公司拒绝。最终谈判破裂。

随后,微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大众保险侵犯公司著作权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同时申请证据保全。保险公司被抽查11台服务器均使用了微软的盗版软件,此外多台电脑也使用了微软的盗版软件。据此,法院认为大众保险公司构成了版权侵权,作出了如上判决。

 

编者按:

本案的焦点有三:

首先,互联网终端用户使用盗版软件构成侵权,更何况是本案中被告这样大规模的未经授权的商业使用。

其次,由于计算机软件易被卸载、删除,权利人对最终用户使用盗版软件的取证在现实中存在较大的难度。法院根据原告的证据保全申请,及时对被告经营场所内的计算机和服务器进行了抽查,使被告侵权的证据得以固定,保全结果对侵权行为的认定及赔偿数额的确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最后,虽然著作权法规定了50万元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但法院证实侵权人的非法获利已经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综合案件的证据情况,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确定了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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