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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ty Images图片被擅用起诉 获法院支持减轻举证责任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010410:23 来源:《法制日报》

  201012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对一起涉外著作权纠纷进行改判。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盖公司)转败为胜,中国外运重庆有限公司被判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及维权费用。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高院的判决传递了一个重要信号:对著作权纠纷的审理,不宜对权利人的举证责任过于苛求。

一二审要求举证:著作权“何时拥有”

  在这起历时一年半的诉讼中,引起争议的是一张工人正在清点货物的图片,这张图片2006年被中外运重庆公司用来做公司的形象宣传。

  该图片目前的著作权属于全球最大图片素材公司美国Getty Images公司,华盖公司作为Getty Images公司在华合资公司,经过授权拥有其“Photodisc”品牌在中国范围内的著作权,这一点在一二审的审理中并没有争议。

  一审和二审法院认为争议的焦点是,美国Getty Images公司何时对该图片享有著作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2009323日,华盖公司在Getty Images公司网站上公证取证,网页上有该幅图片。但是公证仅仅可以推定Getty Images公司从2009323日起对该图片享有著作权,而图片宣传画册制作时间是2006年。Getty Images公司是否享有图片著作权,华盖公司未能加以证明,因此驳回华盖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审期间,华盖公司提交了新的公证书,证明图片的上传时间为2005825日。重庆市高院仍然认为时间问题是关键。重庆高院认为,从华盖公司提交的证据看,不能认定图片的上传时间为2005825日,理由是:华盖公司提供的一二审公证书中的图片稍有不同,一审图片有“Getty Images”的字样,二审图片没有;且一审图片来自www.gettyimages.cn,二审图片来自于前述网站的后台编辑管理平台admin.gettyimages.cn

  法院据此认为:华盖公司至少在一审之后二审之前对涉案图片进行了修改,同时这也证明华盖公司有能力对网站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由于华盖公司一审公证书中没有该图片的上传时间,而后台管理信息具有不公开性。结合华盖公司曾对图片进行修改,有合理理由怀疑华盖公司对上传时间进行修改,准确上传时间无法得到确认。

  华盖公司辩称其网站是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但法院认为,华盖公司没有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等证据,因此无法确认第三方能否保持相关信息的原始性和准确性。二审判决认为不能确定图片的上传时间,无法确定Getty Images公司享有著作权,驳回华盖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院再审:推定拥有著作权

  二审判决做出后,在业内引起相当大的震动。

  支持者认为,该判决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范例。反对者认为,这一判决加重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违背了国家“大力保护知识产权、降低维权成本”的基本国策,不仅使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而且纵容了侵权人的违法行径,严重颠覆了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制度渠道。

美国GettyImages公司是全球“图片素材行业巨头”,据介绍,其在华合资公司华盖公司4年间已经打了2000场维权官司。这样的判决对于海量的维权诉讼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可想而知。华盖公司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院经过审理认为,对于双方争议的焦点涉案图片何时公开发表的问题,中外运重庆公司既未提交证据证明图片的著作权不属于美国GettyImages公司,也没有证明其对涉案作品的使用有合法依据。因此,可以推定涉案图片在中外运重庆公司2006年使用之前已经公开发表,至于涉案图片发表的具体时间已不重要。

  对于中外运重庆公司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最高院认为,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涉案图片,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高院因此做出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中外运重庆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华盖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及合理支出费用1100元。

华盖公司负责人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最高院的这一判决给予了高度评价:这个判决,无疑在图片行业的健康发展上,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上,表明了中国司法坚决维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侵权的坚定决心;它让我们看到,中国确实如温家宝总理所强调的,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作为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国“依法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建设新型国家”的决心。

 

编者按:

谁主张,谁举证”是自罗马法以来确认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无可置疑。我国民事诉讼法也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是从本案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看来,著作权侵权案件可以适用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后者指的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些情况下,由损害事实本身推定侵权行为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原则。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受害人只要证明侵权行为人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而侵权人自己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以从这些事实中推定侵权行为人有过错.因此,推定过错原则的特殊性,就在于举证责任的不同。一般的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在受害人:推定过错原则的举证责任倒置,即把举证责任加给侵权人。本案中被告中外运重庆公司不能证明自己是合理使用,所以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意义,在于使受害人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切实地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加重侵权人的责任,有效地制裁侵权盗版行为,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市场经济良好秩序的形成.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从损害事实中推定侵权行为人有过错,那么就使受害人免除了举证责任而处于有利的地位,而侵权行为人则因担负举证责任而加重了责任,因而更有利于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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