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3月2日消息,伊州库克县(Cook County)一名法官近日做出裁决,认定该州当前的反窃听法(eavesdropping law)中的一处条款违宪;该条款规定,凡个人在公共场合未经警方允许,而对其录音的行为属于重罪。但法庭认为,此条文可能使“完全无辜”的行为变成犯罪。
这一裁决的起因是艺术家Christopher Drew(如图)与芝加哥警方之间的争执,Drew因于2009年12月在街头无照售卖艺术品而被警方逮捕;在拘捕过程中,他使用了衣袋中藏有的一架录音器,对其与警方的谈话做了全程录音。事后Drew因上述行为被控重罪,理由是伊州的《反窃听法》禁止未经同意即对警察录音,即使是警方在执行公务时,也是如此。
Drew认为自己无罪,双方各执一词,库克县法官Stanley Sacks最终认定该条文因违宪而无效,因为这有可能将公民完全无罪的行为归于犯罪。
立法机构认为,这一裁定意味着伊州公民将自此可以对警察进行录音,只要录音者作为听众,能够听清谈话的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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