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专业网站
 

死亡女婴送检心脏竟是男性 家属疑遭“换心”怒诉医院

法佑网 Legal Reporter Mia 报道

1岁3个月大的邝婷婷,本可在几个月后随父母一起成为美国永久公民,不料医疗事故让她永远留在了出生地台山,而她的父母在远离这个伤心地前,与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对簿公堂。

2011年1月30日,女婴婷婷在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接受吊针治疗后突然出现狂躁、嚎叫、手脚乱动等症状,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婷婷死亡后,台山市卫生局委托江门市中心医院专家对婷婷进行尸检,认为婷婷死于先天性心脏病。

婷婷家属不愿接受现实,私下又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物证检验,检验报告称,检验标本的病变心脏性别检测竟然是男性。

原告据此认为,女童的心脏被江门中心医院偷换为男性心脏。“江门市中心医院很可能是由被告台山妇幼保健院授意串通而为之。”2012年1月11日,台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宗医疗人身损害侵权案。

原告律师直指尸解造假,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尸解费、误工费、交通费、DNA检验费等共计人民币约69万多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还指出,尸体检验人员对尸体进行“调包”,有帮助作伪证的嫌疑,已经侵犯了刑法。如果情况属实,家属将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则当庭否认医院存在偷换检验标本的行为,并直指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检验结果也不可信,要求重新进行医疗鉴定。

目前这起离奇的“尸解造假”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者点评:

在处理医疗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在中国,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过错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本案中,被告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只有证明婷婷的死与医疗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才能免责。被告是否在尸检中存在调换检验标本的行为,以隐瞒真正死因,达到免责的目的,还需要由法院进一步调查。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
 
您有类似情况?
免费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文件
 
独家后续追踪报道,请访问 法佑网 http://faayou.com
http://81law.com 法佑网版权所有,转载需注明"出自美国法律专业网站:法佑网 www.81law.com "。

热点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