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专业网站
 

删除电脑文件 雇员也要担责?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08年8月13日

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对公司有积怨的雇员,可要小心了!根据最近的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如果你在离开公司之际,删除了贵公司电脑中的文档,可能引来联邦反黑客法的追究,承担昂贵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法原本用来惩治黑客非法侵入计算机网络、发送电脑病毒等,自1984年以来,国会已扩大了"反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的打击范围,因此,触犯该法案的员工,要对雇主做出民事赔偿。

现在,在为数不多的对"反黑客法"的上诉司法解释中,第七巡回法庭法官Richard Posner在3月8日所出具的意见,更广泛地认定:如果某人把公司派给自己用的电脑里的档案永久性地删除,可能导致自己被联邦法律追究责任。(援引自芝加哥国际机场中心诉Citrin,编号05-1522 )。

"可是,这可能导致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即这项裁决会给各联邦法院引来更多的劳资纠纷吗?"芝加哥的雇员代表Ronald Marmer问。

而经营仓储芝加哥国际机场中心(IAC)的公司律师Don H. Reuben的观点是:"这意味着,任何人破坏了雇主的电脑,甚至是由于新技术而导致,会让自己面临这种法律追究。"

二十一世纪的"反非法侵害(RICO)法"

来自 Dorsey & Whitney's纽约分所的律师Nick Akerman ,专长是商业秘密与计算机诉讼,他的观点是,多年来,很少有雇主诉诸"反黑客法", 因为人们根本不知道它,或者不知道它的法律管辖范围。

"人们才刚刚开始运用它,这将是21世纪的‘反非法侵害法'。"Akerman说。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授权,对受保护的电脑,故意传输某个程序、代码或者故意损毁,均构成犯罪。

Citrin案例中 ,Citrin当时是芝加哥IAC的董事总经理,帮助该公司在机场附近寻找并出租仓储空间。而当Citrin决定离开原公司单干时,公司控诉他涉嫌故意违反雇佣合约,原因是他先删除公司给自己用的笔记本电脑中的全部文档,然后用特别程序清理,使这些文档无法被恢复。

公司起诉Citrin违反了"反黑客法"及本州相关法规,可是2005年1月,本案被美国地区法官Wayne Andersen终止,该法官认为从电脑中"清除资料"并不构成该法所规定的"传播"电脑资料。

但法官Posner的观点是,国会不但关注通过电脑病毒或计算机"蠕虫"从外部攻击计算机,还包括来自某些心怀不满的内部程序员决定发起摧毁雇主电脑系统的攻击。

Posner判令写道,虽然Citrin已获授权使用该计算机,但从决定辞职及违背雇佣合约起,这项授权便已告终止。因为Citrin已经决定自己干,并毁了电脑中的文档。Posner的观点是,该公司不可能会授权Citrin,运行他毁掉公司无法复制的电脑数据。

对计算机的法律认定"非常广泛"

Akerman认为Posner法官的相关法律认定"非常广泛",比如对"恶意删除"计算机信息的认定:只要计算机信息有价值,而并未规定该类信息必须是机密的。关键因素是,雇员是否超出信息访问权限。

Reuben认为,这项法律意见让雇员清楚,如果自己用程序‘漂白'了电脑存储的信息而无法恢复,他们可真的就要面临麻烦了。

Akerman说该项法律是公司保护自己机密信息的强力工具,该法律赋予公司诉诸于法院的权利,可以申请禁制令,以阻止公司资料被非法使用或者是勒令滥用者归还。公司还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获得快速裁决。

同在第七巡回法庭的法官Frank Easterbrook在一次裁决中认为,电子与通讯行业变化迅猛,而每位法官的理解力有限,他们预测不了新技术的发展,而只能给出宽泛的法律指导。在这项法律规定下,意味着每个手机、或者是手机发射塔,每台IPOD电话,或者是街角的无线基站都可被"视为"计算机,(援引 美国政府诉Mitra 案,2005年)。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
 
您有类似情况?
免费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文件
 
独家后续追踪报道,请访问 法佑网 http://faayou.com
http://81law.com 法佑网版权所有,转载需注明"出自美国法律专业网站:法佑网 www.81law.com "。

热点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