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专业网站
 

被控盗窃45万翡翠 庭上辩称遭人陷害 外籍女子陷“罗生门”

法佑网 Legal Reporter Mia 报道

41岁的叙利亚女子缪娜(MunaNuman Alnaser音译)于2011年11月23日出现在广州中院的刑事审判庭,她被控于2011年5月24日,在荔湾玉器市场盗窃一块鉴定价值45万元的18k镶金翡翠。公诉人称诸多证据可证明其有此盗窃行为,然而缪娜却在庭上坚称自己“是冤枉的,她只是看了看”,该案因此陷入“罗生门”。

受害店主:她从包里拿出玉器

据法院起诉书显示,缪娜趁店主不备,将一块鉴定价值为45万元的18k镶金翡翠吊坠盗走,店主随即发现失窃,追赶至康王中路时,将缪娜人赃俱获。公诉机关出示的受害店主证言显示,“有一个女的来到档口,一上来就发现她拿了10多件挂件平放在盘子里,后来发现女人离开后玉器少了一件,就赶紧去追,后来在康王中路发现这个女的准备上残疾三轮车,女人就从包里拿出玉器给他……”

而参与抓捕辅警的证言中显示:“我看见一大帮人在追一个女子,就参与进去,看到店主从女子那里找到一件玉器。店主告诉我说,在抓到该女子时,该女子身上的钱包等物都掉了下来,玉器也随之掉了下来。”

当事老外:那两人将玉塞到我手上

据缪娜庭上供诉,案发当日,因孩子生病,她打算出去买点衣服和药,不料出租车司机没听懂她的话,走错了路,把她带到了玉石市场,来到一家店,便问了下价格,当时看了好几块玉,也有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但想到家里还有生病的孩子,就出去了,缪娜称,追她的那两人将玉栽赃塞到她手上的。

对于缪娜的盗窃行为,公诉人出示了大量的书证、证人证言来证实。公诉人还称,缪娜多次供述不一致,其自称来广州找丈夫的另一位妻子,但根本不清楚丈夫在深圳的具体住址,提供的电话号码也不对。

而缪娜的辩护律师则认为,两组证人证言“缪娜将玉从包中拿出来”及“玉随之掉在地上”有矛盾,而且除受害店主外,其他证人的证言并非亲眼所见,关键事实缺乏关键证据,另外,广州市价格鉴定中心并非专业的玉石鉴定中心,45万元的鉴定价过高。

编者点评:

由于本案中被盗财物翡翠价值不菲,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果缪娜被定罪的话将会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不过中国刑法最基本的原则同样包括“疑罪从无”,也即是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所以无论本案的“罗生门”如何发展,如果检方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的犯罪事实,缪娜应当被认定为无罪。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
 
您有类似情况?
免费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文件
 
独家后续追踪报道,请访问 法佑网 http://faayou.com
http://81law.com 法佑网版权所有,转载需注明"出自美国法律专业网站:法佑网 www.81law.com "。

热点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