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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家在美上市的中国保险企业被指证券欺诈 将在美面临集团诉讼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10月17日纽约南区联邦初审法院消息,号称第一家在美上市的中国保险企业——泛华保险集团(CNinsure Inc.,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ISG)目前已被其美国存托股(ADS)的多名购买人联合指控证券欺诈。受本案影响的集团诉讼期(Class Period)为2010年3月2日至2011年9月14日,凡在此期间购买泛华股票者均可加入集团诉讼之中。

泛华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美提供保险经纪及中介服务,以及在华的保险理赔调整服务等,据称为亚洲规模最大的保险中介公司。起诉书中将该公司及其部分高管、董事皆列为被告,称其行为违反了《证券交易法》(1934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起诉书中提到,被告在集团诉讼期内,发布了关于该公司经营前景的重大虚假和误导性陈述,蓄意隐瞒以下不利情况:

  1. 该公司虚报该其计分卡系统的支出情况,从而显著夸大了公司的纯收入;
  2. 该公司独创的“权益证”激励模式并未入账,实际上难以落实给该公司的保险代理人;
  3. 正因如此,该公司所作的有关其经营前景的正面陈述缺乏合理的依据;

2010年12月2日,咨询公司OLP Global LLC.发布了一份关于泛华的分析报告,指出该公司激励其保险代理人的方法存在问题,有可能导致该公司隐瞒其佣金支出并夸大其纯收入。报告认为,泛华保险所谓的权益证与一般基于股权的激励模式并没有实际区别。

这份报告发布后,泛华的股价在两个交易日内暴跌24%(5.36美元),跌至12月3日收盘时的每一存托股16.79美元。

2011年3月1日,泛华发布了至上一年12月31日止的2010年第四季度的财务报告,称该公司的运营成本及支出较2009年同期上升了29.0%,而基于股份的补偿开支同比上涨了298.9%。泛华的股价因此再度下跌了11%(1.96美元),至2011年3月2日收盘时的15.92美元。

2011年5月16日,泛华对外宣称其收到了公司总裁胡义南(音,Yinan Hu,被告之一)所控股的另一家公司所发来的非约束性倡议书(non-binding proposal letter),称愿以每存托股19.00美元的价格收购泛华的流通股。这一事件曾使得泛华的股票在短期内上扬,但泛华之后在9月15日宣布胡的公司已撤回倡议书,不再收购泛华的流通股。该公司的股票跌势自此一发不可遏止,从消息发布后的9.03美元连续跌至9月19日收盘时的7.31美元。

此次集团诉讼的原告代表尚在征集之中,纽约南区联邦初审法院将最迟于2011年12月16日前指定原告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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