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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售盗版电子书 作家维权联盟提诉 索赔650万

法佑网 Legal Reporter Mia 报道

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完善和网络传播方式的多样化,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版权,成了一个大难题。最近,一批作家和出版商成立了“作家维权联盟”,并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苹果公司应用商店(APP Store)侵犯中国作家著作权提起诉讼。诉讼指控苹果应用商店销售韩寒、慕容雪村、孔二狗、小桥老树及何马这六位知名畅销作家共计二十三本作品的盗版程序,索赔金额650万元。作家们表态:“苹果偷走了我们口袋里的钱!”

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认为,苹果商店一点也不尊重知识产权。

贝志城:苹果商店对程序上传的审查非常严格,但是对图书这个机制则不然。苹果曾说,我不管,只要你上传,也不用出示版权证明,一切责任由上传人来负,然后上传完了,收益苹果还要收30%。有些畅销书的下载量上百万次,如果按书价来算,给作家造成的损失上千万。一线的主流作家有几十人,苹果让作家、出版商,还有网上书店、实体书店直接蒙受了上十亿级别的损失。

作家维权联盟的雇员丁意表示:“第一批诉讼涉及到的是韩寒等六位作家,后续大约还有十几名作家会通过维权联盟起诉苹果,相应请求将在最近一两个月内陆续递交法院。如果苹果没有诚意处理这件事情,我们会提起更多的诉讼。”

在2011年3月,作家维权联盟曾成功起诉中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并删除了百度文库里280万部侵权文档。

作家维权联盟代理律师王国华提到,苹果商店的行为比百度文库更恶劣,因为百度是免费提供下载,而苹果还要收取下载收益分成。“百度有时会用避风港原则为自己辩护,但是这点对苹果来说并不适用”,王国华说道。避风港原则是指如果网站不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是侵权的,则不承担责任;但是网站在收到权利人通知后有义务及时删除侵权内容。

王国华还表示:“苹果对此事件的回应及其傲慢,也并不打算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提起了诉讼,不过我们要在下周才知道法院是否已经受理。苹果商店的很多用户都是白领阶层,但他们并不知道自己花钱购买的电子书其实是盗版的。”

中国大陆的知识产权问题曾引起中美之间贸易摩擦,现在中国的本土作家也开始有了维权意识。关于作家维权联盟的诉讼,苹果和北京市二中院暂时未予置评。

编者点评:

避风港条款最早来自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避风港原则包括两部分,“通知+移除”,具体是指如果ISP(网络服务提供商)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避风港原则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由于网络中介服务商没有能力进行事先内容审查,一般事先对侵权信息的存在不知情,所以,采取“通知+移除”规则,是对网络中介服务商间接侵权责任的限制。若ISP明知侵权内容的存在或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没有及时移除侵权内容,则不再受到避风港原则的保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后续报道:

韩寒等作家起诉苹果已正式立案 首轮确定索赔金额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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