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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阴谋搞腐败 企业家被判有罪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09年7月15日

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由于被证实曾于98年参与贿赂当地政府官员,企图走后门获得阿塞拜疆石油公司的控制权,企业家Frederic Bourke Jr.被陪审团判定有罪。

经过五周的审讯,陪审团认为Bourke违反了《反海外腐败法》和《联邦交通法》并在FBI面前作假证。

早在9年前政府就已开始对诈骗分子Viktor Kozeny所主谋的数十亿美元的石油私有化案子进行调查。Kozeny的计划最终非但没有如期进行,他本人还将在引渡回国后接受审判。

反观Bourke,为了Kozeny的计划不仅砸钱5百万血本无归,还得背负罪名面临将近10年的牢狱生活。

Bourke辩称,他并不知道Kozeny是在为贿赂阿塞拜疆官员而募钱,并且两名告密的证人之所以作证说他们曾告诉过他有关阿塞拜疆的项目安排,是因为他们想通过这种作假的手段赢得公诉人的好感以免被判刑过重。同时,他还称自己和其他投资者都是Kozeny诈骗的受害人。

Bourke的辩护律师请来奥巴马的中东使节George Mitchell作证,后者为Bourke的诚信做出担保,称并无证据证明Bourke了解贿赂的内幕。

而一盘98年的录音却将被告的证词彻底击破。在这盘Bourke与另一个投资人以及他们律师的会议录音中,话题是围绕着如何减少他们这次在阿塞拜疆项目上的法律责任展开的。Bourke在录音里的提问也证明他其实对贿赂以及相关的后果是十分清楚的,因此足以证明Bourke是有罪的。

对于之前Bourke辩称两名证人是作假的证词,陪审员也产生了质疑,并认为是Bourke自己恶人先告状。而另一名项目合作者也作证说Bourke曾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得到了相关信息,而Bourke却拿出航班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巴库。对此,法官提醒陪审团说,由于案子是12年前的,可能事情是对的,时间上有错位。

尽管审判已经下来,但被告律师决定他们会继续为当事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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