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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佑:拒绝指证同案犯 中国留学生获重刑36年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7年10月21日

法佑律师

22岁的中国留学生陈江(音,Daniel Jiang Chen)在8月底被定罪后,今天被判刑,陈因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UC Santa Barbara)三年半前发生的一起校园轮奸案而被捕,法官今宣布:刑期36年!该刑期是该项罪名的最高刑期,陈必须至少服满刑期的85%, 陈出狱后将终身登记为性罪犯

陈江于2016年在圣拉蒙被捕,他被指控于2014年2月在圣塔芭芭拉校园内的田径和网球场附近使用暴力强奸一名女生,并抢走后者的手机

陈在法官宣布刑期前,当庭道歉,说他非常非常抱歉,犯了错误,但希望得到原谅,可法官James Herman 说,虽然陈当庭道歉,但他没有供出另外两名同伙,他们还在外并可能继续作恶,而且陈所犯的罪非常残忍,给多人造成巨大伤害,震惊了整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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