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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一张猴子自拍照引起的诉讼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7年7月13日

法佑律师专栏

在印度尼西亚 Sulawesi 自然保护区,有一只名叫 Naruto 的公猴,2011年他对着镜头自拍了一张咧嘴大笑的照片,英国摄影师 David Slater 和旧金山的自助出版社Blurb将这张难得一见的自拍照出版后,效果奇好,大赚了一笔

2015年,动物保护组织 PETA (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在联邦初审法庭起诉了摄影师和出版社,PETA 的律师说,照片的版权当属拍摄者,Naruto自拍的照片,因此他才是版权的拥有者,但是,2016年,联邦初审法院判PETA输了官司,联邦法官认为,国会通过版权法时,目的不是要保护动物的版权

PETA 不服法庭裁决,选择到第九巡回法庭上诉,今天在法庭辩论时,PETA 的律师说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我们不应该狭隘地理解“作者”的定义,摄影者就是“作者”,当法官问,PETA 为什么有资格代表 Naruto来争版权?,PETA 的律师说他们在照顾Naruto,而且他们会用这些版权费用于猴子的研究,他们肯定能最好代表猴子的利益

可是,Blurb出版社的律师说,假设法官裁决猴子可以到法庭来争版权,那么,猴子还可以到法庭来争其它什么权力呢?

最后,Blurb出版社的律师还不忘幽默一把PETA 的律师 :“看来Naruto今天犯了一个策略性的错误,今天居然没到庭,显示他并不在乎他自己的权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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