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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难余生,飞行员索赔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09年1月14日

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2003年11月6日,美国托兰斯机场发生两架直升机空中相撞事故,导致两人死亡,1人受伤。

事发时,21岁的Gavin Heyworth正在执行自己的第三次单独飞行。结束当天的训练任务后,他向地面控制中心请求返航。地面指挥人员先是指示他在中部跑道降落,当他飞行到该跑道上空时,却命令他立即着陆。收到指令后,Heyworth旋即调整方向,哪知撞上了另一跑道上一架正在起飞的直升机,该飞机上两人当场遇难。Heyworth虽然侥幸捡回了一条命,却受伤严重,至今也不得不拄着拐杖。在多次复原手术过后,他声称自己仍需接受髋、膝关节置换和大量的整形手术,在余生还必须忍受病痛的折磨。

Heyworth因此起诉美国运输部(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创伤后应激综合征引起的精神补偿费。他指出事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名指挥人员刚刚小憩归来,机场控制人员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而且他们没有按照《空中交通管制手册》(Air Traffic Control Handbook)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两人居然对自己的岗位和当时的情况毫无知觉,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把两架直升机置于相撞的境地,更未警示过自己还有一架飞机正在起飞。

被告则认为Heyworth应该独自承担事故责任。一名领命的飞行员最基本的职责就是保障飞机的安全操作。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飞过了指定的跑道,才试图在另一个跑道上着陆。即使指挥人员没有告知地面交通情况,他肯定也从无线电中知道了另一个跑道正在使用。如果遵循指挥人员的指令,本有足够的机会降落。他们同时质疑Heyworth是否需要整形手术,并且认为他的创伤后应激综合征是在伊拉克服役造成的。

争论的焦点还在于事故是否发生在如多数证人所言的300英尺高空。

在案件开始审理前,Gavin Heyworth与政府以450万美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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