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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薪酬实习有违公平劳动法案? 中国实习生带头在纽约起诉《时尚芭莎》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一名中国留学生已于2012年2月向纽约法庭提交诉状,称知名杂志《时尚芭莎》(Harper's Bazaar)违反公平劳动标准法案,侵犯了她的合法权利;提到她曾在该杂志社实习,每周至少工作40小时,有时甚至长达55小时,但却拿不到薪酬。

《时尚芭莎》为出版业巨头赫氏集团(Hearst Corporation)的旗下杂志之一,该集团还出版有多本著名杂志,而这些杂志社一样招收无薪的实习生。几天前,即2012年1月27日,赫氏集团还被诉收集订户个人信息谋利(点此查看报道)。

时装杂志实习生每周“无薪打工”40小时,欲争取最低薪酬待遇

原告为28岁的中国留学生王雪丹(音,Xuedan Wang),2011年8月至12月间曾在这家杂志社实习;王现居纽约布碌仑,曾获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 State University)战略沟通学位,她的律师提到她曾希望投身时装界。

诉状提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将实习生作为入门雇员对待,要求其长时间工作,但又不想支付给他们工资。

原告指出,这一现象的日益普遍化,在那些有能力接受“零薪酬”工作的求职者和不能承受免费打工的求职者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并间接促成了失业率的攀升。

王提到,她和成百上千的其他无薪实习生,已然成为了赫氏集团工作的主力军之一。她的律师认为,如果不是实习生在做这些工作,赫氏集团只能聘请正式员工。

原告希望本案能成为一起集体诉讼,号召其他受到不公待遇的人加入进来,争取最低薪资待遇及加班补偿;从2006年2月1日起至最终判决揭晓之前在赫氏免费实习过的人员,均可申请成为本案原告之一。

赫氏公司:实习生并非一无所获

不过,原告的这一诉求能否得到法庭支持,依然是个未知数。根据赫氏招聘网站上的消息,该公司并不会支付给实习者薪酬,而是以学分代替;此举在类似的竞争行业中为普遍。

该公司网站提到,赫氏旗下各大杂志提供的实习机会,是为了使学生们及早接触出版行业,以获得有益的经验。

而根据美国劳工部的网站解释,按照联邦《公平劳动标准法案》(Fair Labor Standards Act),一家公司可以提供无薪酬的实习机会,条件是实习生从工作中得到有益的经验,即使雇主并未因此获利。

但劳工部也同时申明,企业雇主不得以无薪酬的实习生代替正式雇员,也不得从实习生的活动中谋取直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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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订户个人信息谋利 出版业巨头赫氏(Hearst)面临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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